開立電子發票新制上路,您做好配套措施了嗎?

自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起,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後,必須依規定時限且據實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存證,違者將處行為罰。

【發票上傳時限】

  • 買受人為非營業人(B2C):𝟮日內
  • 買受人為營業人(B2B):𝟳日內
  • 發票未使用字軌上傳:單月10日內
  • 上傳截止日如遇例假日不予延長

【折讓單開立新規定】

如有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、進貨退出或折讓,應由賣方營業人開立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並依限上傳存證,交付買受人收執。

【罰則】

除通知限期補正以外,可處新臺幣𝟭,𝟱𝟬𝟬元以上𝟭𝟱,𝟬𝟬𝟬元以下罰鍰;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者可按次處罰;但違章情節輕微者(例如經國稅局第1次通知後即依限據實補正)可免罰。

【配套措施-預警服務】

預警項目
免費版功能
發票逾期上傳

通知時間:每日8時
觸發條件:12小時內未覆核發票
範例:

發票未使用字軌逾期上傳

通知時間:單月8日16時
觸發條件:前期發票未使用字軌未上傳

預警項目
強化版功能
發票逾期上傳

通知時間:每日8時
觸發條件:1220小時內未覆核發票
訊息超連結:發票整批覆核作業
範例:

發票未使用字軌逾期上傳

通知時間:單月8日16時
觸發條件:前期發票未使用字軌未上傳
訊息超連結:發票未使用字軌作業

預警項目
增強版功能
發票逾期上傳

執行時間:每日0時起、每4小時
觸發條件:4小時內未覆核發票
自動執行:發票整批覆核
錯誤通知:無法自動執行覆核
成功通知:自動覆核筆數

發票未使用字軌逾期上傳

執行時間:單月9日10時
觸發條件:前期發票未使用字軌未上傳
自動執行:發票未使用字軌產生XML
錯誤通知:無法產生XML
成功通知:XML已產生

發票漏號預警

通知時間:每日11時
觸發條件:本期已上傳發票號碼有空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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